聊城:“一址多照”助力企业“轻装”扩规模
鲁网5月25日讯 “王女士,您这种情况建议办理‘一址多照’,不仅能提高办证效率,还能减轻经济负担!”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大厅的工作人员对王女士说。
原来,王女士的公司已经在聊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营了七八年,早就有扩大经营规模的想法,但由于担心需要另外租赁场地,会给公司增加经济负担,一直未能实行。
在行政大厅办理公司其他业务时,王女士为此咨询了工作人员,对方向王女士介绍了“一址多照”政策,即同一个地址可以办理多个营业执照,王女士就不必再另外租赁办公场地,可以节省一大笔开支。闻此消息,王女士欣喜非常,第二天就再次来到服务大厅,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将相关资料上传,当天上午就拿到了营业执照,王女士对工作人员竖起了大拇指:“咱们开发区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真高!”
据了解,聊城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聊城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实施细则》于2025年2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正式实施,对“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作出详细规定。
“一照多址”是指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在取得营业执照后,因业务拓展在全市范围内其他经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在已取得的营业执照上增设多个经营场所,无需再单独办理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需要注意的是,“一照多址”仅适用于不涉及前置许可事项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且适用范围限制在聊城市内。实行“一照多址”的经营主体,应在其备案的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展示已标注“(一照多址)”字样的纸质营业执照复印件、电子营业执照影印件或“企业码”。
“一址多照”是指在物理分割后的地址或集中办公区注册多家经营主体,办理多张营业执照。通俗地说,一个门牌号码可以登记不同的经营主体,甚至一个楼层、一间办公室可以登记多家企业,可以有效减轻创业人员的房租压力,实现“轻资产”创业。需要注意的是,登记多家企业的地址必须经房屋产权人或其授权经营管理方同意,且有合法明确的物理分割。涉及有关行业领域对住所(经营场所)有特殊要求的情形除外。(本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