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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办法》|让食品安全到“胃”

日期:2023/12/25 13:40:16 点击: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从古至今,中国人对食物的热爱似乎被刻在了骨子里:街坊邻居相遇,通常要问上一句:“您吃了吗?”身处他乡,游人们总是不禁“想念家乡的味道......”然而,有些时候人们难免遇到一个与之相伴的麻烦:病从口入。

  食品安全始终是我们重点关注的问题。随着时代和科技的发展,食品种类愈加繁多,人们在享受幸福生活的同时,一些地方的食品安全状况却令人担忧。

  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各有关部门都格外重视食品安全问题。为了让食品安全到 “胃”,今年我市也有一个“大动作”。今年以来,市里持续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组织市、县、乡、村过万名包保干部,每季度对全市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督导,相当于对7万余户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逐一过“筛子”,当场指出问题所在,并抓好问题整改。国务院食安办有关领导同志到我市督查调研时给予了充分肯定。

  怎样把食品安全的相关规定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市委、市政府及市食药安办等部门没少想办法、定措施。先后制定了《食品安全工作约谈暂行办法》《食品安全重大事项督促落实办法》,建立了食品安全“两书一函”制度,并且最近修订了《聊城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办法》。这一办法明确规定通过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抽检监测等开展食品安全状况评价,充分体现评价的客观性,从而传导对经营主体和监督主体的压力;对评议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限期整改。这为系统性推进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又一制度遵循。

  有了制度保障,重要的是执行好、落实好。食品安全不能只是停留在口头上、印在文件中,关键是要在每一个食品生产和经营的环节都要坚持安全第一。其中,需要双管齐下:

  首要的,还是需要加强诚信教育,激发广大食品生产者尚德守法的内生动力,“不做黑心买卖”。为此要推动社会公德、个人品德、诚信道德教育常态化,让尚德守法成为食品生产经营者内化于心、见诸于行的基本准则,自觉履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

  其次,还需要强化监督治理,增强守法的外部约束。监管部门要坚决严格执法,对那些利欲熏心、挑战道德和良知底线的不法分子,重拳出击、严厉打击,让失德败德行为受到法律的应有制裁,切实维护法治诚信、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秩序,支持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让不法分子如过街老鼠无处藏身。

       张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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