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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信社十年旧账“染黑”他人信用 银监局介入:将启动问责

日期:2016/7/1 9:26:07 点击:

大众网济宁6月29日讯 26日,济宁大众网报道的题为《市民身份被盗用担保贷款成“黑户” 借款人十年未还款很“逍遥”》的新闻引起了市民及相关部门的关注。济宁市银监局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相关负责人回应,在嘉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违规操作贷款业务事件中,银监局消保部门首先要保护消费者利益,启动问责程序,对出现问题的银行责令整改,情节严重要进行“约谈”。

银监局:抓紧时间处理问题,保护消费者利益

受害人:不接受嘉祥农信社处理结果

“根据规定,在当事人没有亲自签名、按指印的情况下,银行工作人员是绝对不允许代为办理贷款担保业务的,类似嘉祥农信社这种违规行为,首先,要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把受害人不良记录予以删除。第二,要对受害人有个圆满答复。第三,如果造成经济损失要对受害人进行经济补偿。” 济宁市银监局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于这种情况,银监局消保部门首先要保护消费者的利益,并责令违规银行抓紧时间处理问题。

近年来,由于银行业务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银监会与人民银行都成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专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就嘉祥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信贷员违规操作的行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信贷员在办理贷款担保业务时,应该对信息的真实性、资金用途、办理流程等环节进行严格审核,然而实际的工作中,这种违规的情形是不能完全避免的,由于这是责任贷款,因此经办人有责任去追究这笔贷款,对于事情情况一经查清,银行要对经办人进行处分。

“是不是银行的责任,‘黑户’怎么消除,是对受害人赔礼道歉还是补偿损失,无论是可以办还是不能办,涉事的银行都要给当事人一个答复。”该相关负责人说。

而李女士却告诉记者,目前,嘉祥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只答复了她删除征信不良记录和支付她所垫付的笔迹鉴定费用,对于她提出的经济补偿一直拖着不予答复。

“从去年10月份买车办理分期开始,我来来回回去银行交涉这个事情,交通费、通话费、律师费都是基于这件事上的花费,银行到现在没有给我答复,我的车因为我成了‘黑户’无法办理分期付款,至今还在别人名下。”李女士认为,这就是自己最大的损失。

受害人至今未与当年贷款经办人见面

嘉祥农村信用社回应称:没必要见面

十年前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身份信息被盗用作为他人贷款的保证人,十年后突然发现自己成为“黑户”,受害者李女士不仅想要银行给个说法,更希望与当年的经办人见上一面。

“我一直想和当年那个经办人见面说清楚,可是银行一直不配合协调,还告诉我见崔宗新的这个要求想都不要想,他不会见我,我也没必要见他。”受害人李女士告诉记者,现在嘉祥当地公安部门已经立案,警方通知她明天去刑警队配合调查,而立案的案由则是崔宗新不配合银行调查,不到银行去。

而6月22日,记者在嘉祥县城区农村信用社进行采访时,个人业务部主任李勇告诉记者,银行方面可以在执行完李女士的法院判决书的判决后与经办人崔宗新进行沟通见面,这与当前李女士得到的说法显然不同。

李女士告诉记者,她从嘉祥县城区农村信用社个人业务部主任李勇处得知,处理当年经办人是删除征信的前提,至于何时可以处理完毕,李女士说,人都不露面了,银行说也没有办法,只能报案。

对于李女士的征信问题,市银监局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相关负责人称,受害者作为这笔担保业务保证人,是由于这笔期限为一年的贷款逾期未还款而导致自己成了“黑户”,银行方面是有责任的,因此无论是先行垫付还款还是处理经办人,都必须要把受害人征信报告里面的不良记录进行消除。

“虽然经办人退休了,但是责任还是他的,他仍然是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员工,还是领着银行的退休金,银行可以通过自己的方式限制他,让他来配合处理。”该负责人说。

银行竟对十年逾期欠款不追责,陈年旧账欲成闹剧

一笔十年的“漏洞”,随着李女士的征信报告被暴露了出来成了陈年“旧账”,在记者的采访中,银行一直坚称,借款人张女士至今联系不上,也找不到本人,因此这笔还款期限为一年的贷款已经逾期十年没有还清。

而据受害人李女士反映,自本网报道的《市民身份被盗用担保贷款成“黑户” 借款人十年未还款很“逍遥”》的新闻发布后,嘉祥县城区农村信用社个人业务部主任李勇与借款人张女士进行了电话沟通,而李女士对银行方面“一直找不到借款人”的说法继续持怀疑态度。

“农信社的李勇与借款人已经通过电话,告诉她给了我四千块钱的鉴定费、给我删除征信,不让我‘闹’了。”受害人李女士告诉记者,借款人张女士也希望李女士不要在追究这件事,因为再闹下去这笔贷款就要必须要还上。

对于这一笔已经欠了十年的5万元贷款,涉事各方均没有想要偿还的想法。而对于银行来说,一笔拖欠了十年的不良贷款,应该作何处理呢?

“十年收不上来贷款的情况在实际的银行业务中是有存在的,但像这种情况,银行应该提前对借款人进行起诉,如果银行一直没有行动,这就说明银行管理存在问题,关键还是看银行是否尽职了。十年之间,银行有没有过催收,找过担保人吗?处理责任人了吗?如果都做到了,管理就没有问题,都没有履行就说明管理有问题。”市银监局消保部门相关负责人解释,银行对于不良贷款都应该有催收记录,有的借款人确没有还款能力,有的借款人可能就是不想还,但无论什么原因,银行方面必须要有行动,就像看皮肤病,看不好不是病人的责任,关键是病人得去看。

而对于保证人李女士因为此笔贷款逾期不还成为黑户,借款人的征信却毫无不良记录的疑问,市银监局消保部门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十年前办理银行贷款担保业务是要求有身份证复印件留存档案的,也可能会出现一个人有两张身份证的情况,但银行可以找到当时的档案,根据存档的借款人身份证信息进行查询该征信账户的信用情况。

通过采访,记者解到,不仅李女士与借款人张女士一直在保持联系,借款人张女士与当年此笔贷款崔宗新也认识,如今银行方面与借款人张女士及崔宗新均有过沟通,一场陈年旧账逐渐演变成了一场“闹剧”,随着事态的发展,当地公安部门与市银监局相继介入,这场“闹剧”将如何收场,大众网记者将继续进行跟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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